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24年第8号)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y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8-16 10:17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全市2021年至2023年同期8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XX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宿舍区“8·15”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1年8月15日14时左右,湖南XX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基建技改工程项目新宿舍区更换窗户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3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刘某未系挂安全带,站离地相对高度约18.5米的防护窗上拆除厕所窗户时,防护窗脱落,导致坠落至地面死亡。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XX装饰材料店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XX装饰材料店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未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四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XX装饰材料店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防护窗安装不牢固的事故隐患。五是安全检查不到位。XX装饰材料店未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站在安装不牢固的防护窗上作业且不系挂安全带的安全问题。六是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及管理不到位。湖南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后勤科基建技改工程项目中的铝合金门窗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分包给XX装饰材料店,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及时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开展技术交底,督促XX装饰材料店安全施工。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的安全问题。七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XX汽车公司后勤科基建技改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XX装饰材料店及其实际投资人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建议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南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南XX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调查处理5人被追责问责。

   )湖南XX湘潭XX有限公司“8.21”设备检修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1年8月21日1时27分左右,湖南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湖南XX湘潭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XX厂2#冷床位置对“风火轮”故障进行检修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9.8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XX公司XX冷床操作工余某违反《操作牌安全管理制度》及《一线轧钢车间冷床操作(入口)岗位作业制度》,未等操作牌未归还、检修牌取走且未确认现场安全就启动2#冷床,造成正在进行“风火轮”焊接作业的林某死亡二是现场安全管理混乱。XX公司点检员唐某负责抢修全过程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监控,唐某违反XX公司XX厂《操作牌安全管理制度》,代替检修人员前往冷床操作控制室、电气室领取和归还操作牌并在《操作牌使用登记台账》上代替检修人员签名。唐未确认检修作业完毕且作业人员全部离场就前往电气室办理送电手续,维护电工蔡未确认检修人员离场就进行送电操作;三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交底不到位。XX公司XX厂2#冷床开始检修前,点检员唐未按XX公司XX厂《设备专项管理制度》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XX公司XX厂组织了安全教育并进行了考核,但未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五是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XX公司XX厂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抢修的安全问题。六是湖南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方某民等检修人员违反操作牌管理制度未前往冷床操作控制室、电气室办理操作牌的领取和归还,放弃对操作牌的掌控权。点检员前往电气室办理送电手续时,未做好同行人员的互保工作,未保证同行人员一同撤离作业现场。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法对XX公司给予行政处罚,12人被追责问责,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XX重型机械有限公司“8.6”物体打击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1年8月6日1时28分左右,湖南XX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重型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操作。死者李胜,作为一名油漆喷涂工,不熟悉起重机械相关操作规程,违反了《油漆、喷涂作业规程》第六条: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漆,装配输送线上的产品或悬挂上的工件喷漆时,应在喷漆室内进行。同时违反了起重机操作的“八不准”和“十不吊”的相关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XX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制定了《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但在规程中并未明确油漆作业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具体作业方法,仅口头向工人讲解吊装方法和经验,工人凭个人经验进行作业,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XX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虽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但未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四是安全检查不到位。XX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落实检查,未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理。五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在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只口头交代当班任务然后离开,现场只留死者一人作业。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XX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

)湖南湘乡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委维修作业“8·22”物体打击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2年8月22日19时27分左右,马鞍山市XX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湖南湘乡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一号线下料口进行设备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5万余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周某红在湘乡XX公司预拌混凝土一号线下料斗进行清理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使用安全绳进入下料斗从事清理作业,作业中下料斗突然坠落,至其跌落地面,被随后脱钩坠落的下料斗反扣砸中身体死亡。二是XX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XX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未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XX公司未严格履行与湘乡XX公司的安全协议约定,科学制定并实施作业方案;未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三是湘乡XX公司对负责下料斗维修作业的承包单位恒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工作不到位。作业前湘乡XX公司与XX公司未进行安全交底,双方只进行了工作任务告知和简单的口头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湘乡XX公司负责接洽此次下料斗维修作业的生产部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湘乡XX公司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履行掌握XX公司作业安全情况的义务,未对XX公司是否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作业方案进行监督,四是湘乡市住建局对商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履职不到位。未督促湘乡XX公司加强对外委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3.追责问责情况:由湘乡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XX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某林,湘乡XX公司及其生产部部长彭某臻、湘乡XX公司设备维修员陈某丰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由湘乡市人民政府湘乡市住建局通报批评,并责令湘乡市住建局对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1名公职人员被谈话提醒。

(五)岳塘区板塘街道XX新城“8·14”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3年8月14日9左右,在湘潭市岳塘区板塘街道摇钱社区XX新城湖南XX门窗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汤某辉未取得高处作业资质、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违章进行高处作业,本人不慎从3米高处阳光房工程施工平台坠落,导致死亡。二是湖南XX门窗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但未严格落实。在安排汤某辉等人施工之前,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员工安全意识不足。三是湖南XX门窗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公司招募临时员工进行阳光房工程施工之前,未查验汤某辉是否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资质。四是湖南XX门窗有限公司监督从业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阳光房工程作业人员要求使用安全帽、安全绳五是湖南XX门窗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公司现场负责人虽然在施工前将辨识的风险及主要控制措施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但未全面组织阳光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的违章行为,未有效治理阳光房二楼平台洞口防护不到位事故隐患。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市岳塘区应急管理局湖南XX门窗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下步建议

前我市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高温高湿,短时强降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风险因素叠加。危险化学品方面:部分危化企业满负荷生产,装置带“病”运行、违章操作等问题易引发危化品泄漏、燃爆事故;汛期高温和雷雨天气多,部分危化品受热易膨胀或发生反应引发爆炸、遇水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等,安全风险高。建筑施工方面:

汛期降雨增多,沿沟和地势低洼地带野外施工项目部、员工宿舍(工棚营地)等易受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影响,安全风险高。大风、高温、暴雨等天气,易引发坍塌、高坠等安全事故。有限空间方面:夏季气温升高,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容易挥发聚集,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风险高,盲目施救易导致事故扩大。道路交通方面:要高度关注暑期涉学生出行、集中年休假私车出游安全,强化高温气象条件下,车辆爆胎、自燃、驾驶人疲劳、中暑等风险防控。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扛牢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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