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
(2025年第2号)
各县市区应安委办,市应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安委会、市应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至2024年同期二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湘潭经开区湘潭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1”机械伤害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3年2月1日11时20分许,湘潭经开区湘潭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装二线从业人员在总装一线FA10工位上进行天窗框架铆接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1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违章作业。潘某违反《FC-3AC自动生产线操作说明书》规定,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未将安川YR-MS165机器人设置为暂停手动模式,擅自进入机器人工作区域调整汽车天窗工件,被机器人工装板压在定位工装滑台上身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潘某自2020年7月22日从事操作工以来,XXXX公司未记录《FC-3AC自动生产线操作说明书》的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时,未确保潘某充分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XXXX公司未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XXXX公司共有员工179人,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行政组行政IT员工刘某为专职安环管理员,刘某需要同时承担行政IT及专职安环管理员工作,未依法配备专职安全员。四是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XXXX公司编制的《FC-3AC自动生产线操作说明书》明确规定必须穿着安全防护装备(安全帽、防护镜和安全鞋),但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五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XXXX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总装一线安全栏存在违章进入缺口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XXXX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生产科相关管理岗位调整后,未及时通过发布任命文件等形式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任命刘某为专职安环管理员后,未明确刘某作为专职安环管理员的职责。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被给予行政处罚,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建议对2名有关公职人员谈话提醒。
(二)湘潭经开区XX科技有限公司 “2·23”机械伤害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3年2月23日0时36分左右,湘潭经开区XX科技有限公司压合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1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李某在压合车间作业时违反 “台车轨道禁止行人”“当心挤压”“未经允许,不可入内”等警示标识,违章进入正在自动运行的台车与墙柱之间,不慎被台车持续挤压在墙柱上伤重身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XX科技公司MEIKI压机投入使用时,未将MEIKI压机说明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台车运行过程中“台车轨道禁止行人”“当心挤压”“未经允许,不可入内”等安全技术特性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意识。三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XX科技公司MEIKI压机投入使用以来,虽辨识了MEIKI压机自动运行的台车存在安全风险,并在现场张贴了相应的警示标识,但未排查台车自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等事故隐患,未进一步采取防止非岗位人员误入的治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四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XX科技公司共有员工约900人,环境安全课从业人员既要负责环境安全又要负责生产安全相关工作,未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未全面落实落地
3.追责问责情况:XX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被给予行政处罚,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三)湘乡XX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22”车辆伤害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4年2月22日14时55分许,湘乡XX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废碎玻璃洗料和储存车间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8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冯某军驾驶装载机倒车时违反《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超过规定速度行驶;陈某根违反《铲砂工安全操作规程》,未观察洗料线周边作业环境,从正在上料车道上倒车行驶的装载机后方穿行,不慎被装载机撞倒并碾压致其重伤死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湘乡XX公司未确保员工(含装载机驾驶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三是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本次事故中装载机驾驶员、地面铲砂工均违反操作规程,暴露出湘乡XX公司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湘乡XX公司未根据厂区内装载机、叉车、货车等车辆与作业人员交叉作业的实际情况,将“装载机倒车时未安排专人指挥慢速运行”“车辆驾驶员超速驾驶”“地面作业人员抢道从行驶中的装载机周边通过”等列入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故隐患。四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湘乡XX公司与湖南XX公司采用“两块招牌一套人马”且执行湖南XX公司相关制度的管理模式,但湖南XX公司营业执照中没有废玻璃的分拣、筛选、破碎和清洗等经营范围。湘乡XX公司相关岗位由湖南XX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兼任后,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湘乡XX公司与装载机司机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23年4月19日到期后未再续签。五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冯某军在废碎玻璃洗料和储存车间内的二线洗料场地驾驶装载机进行倒车时,未根据公司规定安排专人指挥慢速运行。
3.追责问责情况:由湘乡市应急管理局对湘乡XX公司及其总经理唐某依法调查处理,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助力,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5人建议公司内部处理。
二、工作建议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回顾往年同期事故,工商贸机械伤害事故类型尤为突出。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做好节后安全防范工作。2月份,企业集中复工复产,检维修、开停车、装卸物料等危险作业活动增多,安全生产风险高。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和学生集中返程,酒驾、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高。节日期间,各种文化娱乐和促销活动多,公众聚集场所易出现拥挤踩踏和火灾风险,尤其是元宵节期间,易因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火灾。气温较低,居民在取暖、洗澡时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对节后的安全防范工作再部署再检查,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