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潭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y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7-06 16:04

2022年湘潭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锚定“两坚决两确保”目标,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契机,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争创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市州为目标,着力闯新路、破险阻,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奋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创造坚实的安全环境,以优异的成绩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强化思想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局务会议的首要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入职培训、岗位培训重要内容。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依托“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应急大讲堂”等活动,加强主题宣传、典型宣传、警示宣传,深入推进“四个面向”宣传,持续开展应急安全知识科普宣教,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宣传教育科、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深化体制改革。按照上下一致、基本对应的原则全面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减灾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程序制度,厘清“统”和“分”,“防”与“救”的职责边界,确保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顺,预警预报、研判会商、协作配合更紧密高效。(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监督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按职责分工负责)提请市委、市政府对改革运行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尤其要运用灾害事故调查,对改革落实情况和实际运行质效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差距,及时主动改进完善。(人事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推动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领导体制,对标部厅标准和要求推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双向交叉任职。(人事科负责)

3.完善指挥体系。调整完善突发事件指挥应对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规程规则及平战转换机制,组建市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按照常态应急管理与非常态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设立双主任(总指挥长)分别由对应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做到平时统筹协调、战时统一指挥,实现风险研判“多元化”、应急指挥“扁平化”、应急救援“一盘棋”。(指挥中心负责)

4.压实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应急管理这一优势,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落实好安全生产“六个一”工作举措、将安全生产纳入市委常委联系一线工作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纳入市委政治巡察,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健全完善安委会季度例会、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通报、典型事故挂牌督办、重大事项专项督查、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推动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三管三必须”执行到位。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

5.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顽瘴痼疾等专项整治力度,着力做到“两个根本”。强化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动态考核,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推动各地各地各单位分别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情况开展评估,市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综合评估。(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作用,落实加强举报奖励,切实加大联合巡查执法频次,聚焦非法采矿(砂)、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燃气等)、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无许可施工、特种设备非法制造安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就要管非法”,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运用《安全生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1号)部署,加大对各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协调和指导。深入推进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计划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考评,对各县市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每月一统计、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政策法规科牵头,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8.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抓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环节和岗位安全风险预防,督促引导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9.抓好直管行业安全监管。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一张表”、安全风险“一张图”、较大以上风险管控“一方案”,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持续推进工贸行业九大重点领域、烧结砖(瓦)工厂安全生产和工贸行业领域涉危化品专项整治,启动清底工程和重点危险工艺整治工作。(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全面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产业转移、油气储存、老旧化工装置、精细化工企业等专项整治;整治烟花爆竹行业非法经营、超量储存、“下店上宅”等顽瘴痼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四、不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10.健全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国网等部门合作,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精准分析灾害天气趋势,及时通报相关方面,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遇有暴雨、洪涝、地灾、林火、低温雨雪冰冻等重大灾害,立即会商研判提出措施建议,报党委和政府决策。建立预警和灾情统一发布机制,形成“一个窗口”对外的信息发布模式,协调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依托“村村响”实现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依托灾情信息员、网格员和驻村辅警等畅通信息直报渠道。(指挥中心、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监督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抓好预案完善、队伍组建、物资储备、培训演练、排查整改等汛前准备,盯紧汛期强降雨、高温少雨等时段,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巡查排除、紧急转移、应急处置、督导督办,严防暴雨、干旱及次生灾害。聚焦“保民生、保交通、保能源、保安全、保稳定”工作目标,组织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防汛抗旱科负责)

12.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防灭火一体化”要求,强化“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常态化开展野外违规用火、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依托“林长制”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处置工作。(火灾防治监督管理科负责)

13.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意见》,完善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预警台站运行质量,积极推进地震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综合观测站标准化建设。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推进地震风险普查成果运用,推动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地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启动地震应急处置“一案三制”编制工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使用与信息更新工作。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农村工匠培训,推动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册线上线下宣传推广运用。以示范(学校、社区)创建为引领,结合“防震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点时段,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向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延伸。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和治理搬迁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建房户风险管控制度,全力以赴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和灾后复盘工作,坚决杜绝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市地震局、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防汛抗旱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做好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充分发挥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加快出台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相关政策文件,探索构建实物、协议、生产能力、家庭等多元化的储备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提升村(社区)、家庭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根据灾情指标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坚决杜绝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发生。(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

五、加快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5.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发布和备案工作。开展企业预案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且与政府预案有效衔接。高水准严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到少演真练,突出实战实效,通过演练熟悉预案、检验预案、完善预案。(指挥中心负责)

16.建强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分级出动联动机制。制定灾害事故横向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处置规程,明确事发县市区(园区)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单位)分级出动标准,形成由应急部门牵头的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根据灾害事故特点,统筹规划抗洪抢险、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领域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矿山救护队转型转制,继续发挥湘潭应急机动分队等12支市级专业应急队伍、安全应急救援志愿者联盟和其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的专长优势,强化服务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培育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建立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补偿机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军地、路地、政企应急联动机制。重点完善湘潭军分区、武警湘潭支队“点对点”快速派兵联动机制,加强与省高速集团湘潭分公司和重点企业(湘钢、湘电等)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构建跨区域应急联动联盟。落实发挥长株潭应急救援一体化和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与周边市(县市区)信息共享、力量互助、装备互援、工作互联机制建设。(指挥中心负责)

六、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7.大力宣贯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即将修订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普法,做好学法考法和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依托“湘潭应急管理”公众微信号和合作媒体,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和“以案为鉴”典型案例指导,组织参加全国普法知识竞赛。(政策法规科负责)

18.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落实国省决策部署和市领导批示精神,把“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大事、好事、急事”抓实抓好,高效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争取走在全省前列,构建起权限明确、层次分明的执法体系。(政策法规科、人事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案件的立案和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内部审核备案、法律顾问指导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一次以上到法院旁听庭审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法和培训制度,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和园区监管执法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

20.依法依规开展灾害事故调查评估。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依法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建立事故调查报告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制度,落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强化警示震慑,以事故教训强化安全防范。继续推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督促事故调查报告措施建议落实落地。建立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实施“莲城安全指数”红黑榜制度。(调查评估和统计科负责)

七、不断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21.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健全县、乡、村级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基层安全防范力量资源,促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努力建成“四规范八加强”的湘潭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和综合减灾示范县(社区)创建,提升示范创建实效。(人事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科技和信息化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指挥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深入开展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加强培训机构日常检查,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管理,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持证上岗和打击假证的监督执法。(宣传教育科牵头,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3.加强社会共享共治。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共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支持和引导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指导社区组织群众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推动安责险在高危行业企业做到全覆盖、在工贸行业持续扩面。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建好用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平台,推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发挥“12350”举报热线作用,共同筑牢安全防范人民防线。(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规划财务科、宣传教育科、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配置、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六统一”原则,力争五级联动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在2022年4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对标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目录任务,深度融合有线、无线、互联网、卫星、无人机等先进科技信息技术,构建市县乡村纵向贯通、相关成员单位横向联通、天-空-地一体全面网通,满足极端条件的扁平化、可视化、现代化应急通信指挥体系。(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依托“智慧湘潭”建设,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等的在线监测,积极与驻潭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合作,加大先进、新型、关键适用应急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努力实现精准指挥、精准监管、精准救援、精准执法,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科技和信息化科负责)

八、锻造为人民建功业的应急铁军

26.坚持党建领航。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贯彻省应急管理厅作风建设总要求,继续举办应急“学‘习’会”,大力培树“党建铸魂·应急为民”党建品牌,务实建设“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积极实施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机关党委负责)

27.坚持专业强基。构建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人才培训培育培养机制,定期举办“莲城应急管理讲坛”,持续开展全系统业务轮训,探索开展挂职锻炼、跟班学习、赴外交流等培训机制,利用工会、党建等平台鼓励青年干部岗位成才。建立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若干具体措施。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推动建立应急管理及时表彰奖励活动,增强应急管理干部的职业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宣传教育科、人事科、工会、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坚持勤廉兴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笼子,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致力巩固应急管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完全放心的过硬应急管理铁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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