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5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市区(园区)应安委会,市应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25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总体情况
据统计,2025年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1起、死亡73人、受伤11人,与2024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0.6%、受伤人数持平。
(一)县市区(园区)事故情况
湘潭县21起、死亡24人、受伤3人,同比多死亡2人、多受伤2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4.3%、受伤人数同比上升200%。湘乡市17起、死亡18人、受伤6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人、多受伤2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3%、受伤人数同比上升50%。韶山市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66.7%。雨湖区19起(含湘潭经开区5起)、死亡17人、受伤2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1.7%、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1.6%。岳塘区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受伤0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2.2%、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7.5%。湘潭高新区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33.3%。湘潭经开区5起(包括由雨湖区录入统计的4起)、死亡3人、受伤2人,同比减少2起,多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8.5%、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0%。
(二)行业领域分布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39起、死亡38人、受伤7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9%、事故起数同比下降9.5%。建筑施工事故9起、死亡9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2人,同比均下降18.2%。工商贸其他事故7起、死亡5人、受伤2人,同比增加5起、多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600%,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00%。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5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化工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无化工事故。其他行业事故10起、死亡15人,受伤2人,同比增加3起、多死亡9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42.9%、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50%。
(三)事故类型情况
车辆伤害事故28起、死亡27人,受伤4人,同比减少4起、少死亡6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2.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8.2%。高处坠落事故10起、死亡10人,受伤0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1.1%,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1%。机械伤害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0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0%,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物体打击事故6起、死亡4人,受伤2人,同比增加4起、多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00%,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触电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0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00%,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0%。起重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无起重伤害事故。爆燃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2人,去年同期无爆燃事故。其他爆炸事故1起、死亡3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无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1起、死亡2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无中毒和窒息事故。坍塌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7%。其他伤害事故13起、死亡13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3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8.8%,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二、全年事故分析
2025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直接经济损失同步上升,反映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在高位,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行业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工贸及其他行业领域,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9起、占比54.9%,建筑施工事故9起,占比12.9%,这两个行业领域仍然是事故防控薄弱行业。二是较大事故明显抬头。先后发生湘潭县“4·13”爆炸、湘乡市“9·12”爆燃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2019年来首次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均由非法生产、违法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引发,较大事故明显反弹,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三是部分行业事故剧增。工商贸其他事故同比增加6起、多死亡4人,起数同比上升600%,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00%;其他行业事故同比增加3起、多死亡9人,事故同比上升42.9%、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50%。这两个行业的事故防控责任不明确,存在监管盲区,事故防控工作成效远低于平均水平。
从全年的事故复盘分析,反映全市有关属地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在落实安全责任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属地“打非”力度不够。安全和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落实“打非”责任存在较大差距,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打击处理存在摸排不清、处置不严、警示不够等问题,特别是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非法组织建设施工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穿透到底打击到位,导致非法生产建设经营活动屡禁不止,为事故发生埋下“源头性”祸根。
(二)部门安全履职不到位。在新质生产力的催动下,新兴产业、新兴行业、多业态融合不断涌现,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工作机制不畅通,责任未细化明晰,安全监管仍存在“真空区”,责任悬空现象仍然存在,“出事前不管,出事后推诿”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工商贸其他、其他行业等责任不清、监管不足,导致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剧增。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制于经济下行、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性不足、内生动力不够,主要负责人不愿抓、不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严重制约安全发展,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缺失、安全管理缺位、安全培训“走过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较为普遍,并导致涉企生产经营类事故31起,占比44.3%。
(四)小散工程建设管理不严。小散工程“点多、面广、线长”,且涉及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基坑开挖、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加之小散工程界定不明晰、备案制度不落实、施工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仍然普遍,导致通信电缆、设备安装、装修装饰、维修改造等领域的小型、微型工程项目的事故多发频发,共计发生涉及小散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1起,在除道路交通之外的事故中占比34.3%。
(五)发包发租管理严重缺失。项目、工程、业务发包发租导致安全责任“断链”问题极为突出,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等现象较为普遍,未对承包单位依法开展统一协调管理、不依法承揽工程项目、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承包企业和人员资质审查不严、不严格实施安全奖惩考核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共计发生涉及发包发租事故19起,在除道路交通之外的事故中占比59%。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县乡两级要切实发挥靠近基层、熟悉一线、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大气力摸排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坚持风险研判,结合辖本地经济发展、产业特征、地理位置、交通网格、风俗民情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烟花爆竹、建设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等行业领域打非工作,坚决遏制非法违法反弹势头。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突出典型问题,持续开展高频次、拉网式排查整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要坚持重典治乱,强化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对屡查屡犯、顶风作案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导致事故。
(二)进一步厘清行业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等法定要求,压实压细各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要明晰安全责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浮现新业态、新项目、新工程,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及时专题研究明确相关行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划定职责边界,消除安全责任盲区。要健全责任清单,科学制定细化和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清单化管理、指标化考核,不断完善落实安全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闭环机制。要强化重点督导,对事故频发多发、事故反弹明显的行业领域,开展“开小灶”专项整治和重点督导,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倒逼推动行业安全监管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升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安全服务、监管执法等工作质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超前服务,在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等环节中融入安全生产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普法、政策宣讲等工作,主动提醒提示投资方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讲清安全发展和事故危害等利害关系,提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要警示教育,要健全落实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发生事故后要组织同行业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集中约谈等安全教育活动,以事故案例惨痛教训督促企业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安全,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要严格监管,不断优化安全监管执法质量,严格落实计划执法、“双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全面细致、对标对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倒逼落实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决不能重蹈覆辙,用看似帮扶支持企业的“宽松软”执法,导致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最终酿成事故。
(四)进一步补齐重点问题短板。一是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法律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安全宣传和劝导处罚,突出抓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压实,不断压降交通事故发生率。二是强化强化小散工程全过程管理。要将小散工程全面纳入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范围,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防护,对无资质施工、违规发包、违规作业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减少小散工程领域事故。三是严格规范发包发租行为,加强对发包、出租行为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对涉及发包发租的事故和隐患,依法倒查发包方、出租方责任,补齐安全责任链条,切实提升发包发租安全管理实效,确保安全。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